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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山县检察院:迎“蓝”而上 “碳”路前行
时间:2024-01-25  作者:李润、杨细芬  新闻来源:闽南日报  【字号: | |

近年来,东山县检察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,积极融入“海上东山”建设,突出“蓝碳司法”助力向海图强理念,探索“蓝碳司法”向“蓝碳经济”跨越,致力打造“蓝碳司法东山检察”模式,助力高质量发展和双碳目标实现。

先行先试,迎“蓝”而上。创新建立“五长四海三友”蓝碳司法协作机制。牵头联合多部门构建立体保护网,推动生态环境保护联防联控联治体系建设。依法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,推动对马銮湾(彩蝶湾)排污口、东赤港下游入海口环境综合整治。持续推进与高校科研团队、民间公益组织、学生环保社团“三个盟友”的深度合作;打造生态治理保护多元模式。在涉蓝碳案件中创新“红树林专业修复”“认购碳汇替代修复”“湿地增殖放流”“还砂入海”等碳汇补偿修复方式,办理的珊瑚区保护、净海领域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发布的典型案例,助力东山成功创建国家级“两山”实践创新基地、2023年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试点,并获评国家级第二批美丽海湾优秀案例;赋能数字检察优化治理手段。开发“公益先锋”微信小程序,充分运用无人机勘查设备,推出“数字化”检阅馆、“智能化” 机器人等数字化治理平台,创建“海洋生态+公益诉讼”法律监督模型,通过智能研判、协同推送、锁定线索等信息化手段推动蓝碳司法工作现代化。

多点开花,“碳”路前行。引入专家智库,科学测算碳汇补偿。以东山县前楼镇下西坑村为试点,建立“蓝碳司法助力乡村振兴下西坑示范基地”,根据“公益诉讼技术官”对下西坑村海鱼养殖碳汇能力测算,不断推进科学化碳汇司法修复实践;用资源转变资金,实现蓝碳经济跨越。推动东山开发漳州市首个本土海洋渔业碳汇交易项目,同时配套设立蓝碳资金账户。优秀经验做法入选最高检公益诉讼检察碳汇专刊,被《检察日报》、“学习强国”、《福建日报》《法治日报》等媒体报道;积极能动履职,探索蓝碳实践发展。在东山县各大港口渔村推广“下西坑模式”,推动碳汇交易落地和当地群众的碳普惠,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,实现“生态效益+经济效益”双收益。

此外,东山县检察院还积极打造“一馆多基地”,绘制蓝碳司法生态地图。下阶段,东山县检察院将继续深化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检察品牌的“拳头产品”,在这幅生态地图上的探索永不止步,以蓝碳司法助推蓝碳经济,为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海城市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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